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业务涉及二次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消防工程设计,二次消防业务咨询报建验收,二次消防开业前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新装及维修充装,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资质”、“消防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证书,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